汕尾无菌实验室操作规程
admin 2021-05-19 11:08:24 11684阅读
无菌实验室操作细则:
(1) 无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仅存放最必须的检验用具如酒精灯、酒精棉、火柴、镊子、接种针、接种环、玻璃铅笔等。
(2) 室内检验用具及凳桌等保持固定位置,不随便移动。
(3) 每2—3周用2%石炭酸水溶液擦拭工作台、门、窗、桌、椅及地面,然后用3%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空气,最后紫外灯杀菌半小时。
(4) 定期检查室内空气无菌状况,细菌数应控制在10个以下,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彻底消毒灭菌。
无菌室无菌程度的测定方法:取普通肉汤琼脂平板、改良马丁培养基平板各3个(平板直径均9厘米),置无菌室各工作位置上,开盖曝露半小时,然后倒置进行培养,测细菌总数应置37℃温箱培养48小时;测霉菌数则应置27℃温箱培养5天。细菌`霉菌总数均不得超过10个为 5) 无菌室杀菌前,应将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待检物例外),然后打开紫外灯杀菌30分钟,时间一到,关闭紫外灯待用。
(6) 进入无菌室前,必须于缓冲间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7) 操作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中少说话,不喧哗,以保持环境的无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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