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化学实验室给水排水设计探讨

admin 2021-09-14 09:07:15 19614阅读


  (一)给水
  实验室给水系统应能保证必需的压力,水质和水量。实验室净化工程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除供实验和生活使用之外,还应配置供应消火栓和消防设备的用水。
  对于大型的高层实验楼,在室外给水管网不能满足上层实验室用水要求时,或在室外管网水压周期性(或经常性)不足时,尤其是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供水,应设置局部加压设备或屋顶水箱和水泵,专供上层实验室使用。实验室设备每类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各分为四级。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为: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实验室设备实验脊椎动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其适用微生物范围与同级的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相同。在使用水泵抽吸时,应注意(attention)防止引起室外管网压力降低,必要时,可在进水口设置断流水池。
  实验(experiment)室用水通常可仅设一根引入管,但若实验设备要求安全供水,或在高层实验楼里消火栓数量较多时(例如超过10个),则应设两根引入管。单根引入管一般宜从建筑物中部引入实验楼内,以使水压较为平衡。两根引入管则宜由实验楼两端(或不同侧)引入,若只能由同侧进入,则应保持较大的间距(通常应不小于10米),并在该两引入管连接处的给水管网上设置阀门,保证在水管发生局部故障时仍能保持安全供水。引入管应尽量从靠近要求实全供水或用水量最大的处所引入。
  实验(experiment)室内的给水管道应合理布置,便于维护,力求使供水安全可靠,因此管线应尽量短,避免交叉。一般实验室的管道可沿墙、走廊、柱角、天棚等处明装敷设,但易积聚灰尘,故在安全要求较高的实验室中应尽量暗装,敷设于管沟、天棚、地下室或公共管廊内,给水主管、支管则可暗敷于管槽和竖井内。所有暗设的管道均应在控制阀门处设置检修孔,以便维修。
  放射性实验室给水系统的管道入口通常应设在干净区,采用上行下给式给水管网,以免扩散污染。生活给水管道通常也宜设在洁净区。管道由洁净区接至受污区的通风柜、手套箱、卫生通过(tōng guò)间淋浴器等可能受污的处所时,应使经断流水箱或局部断流水箱送入。断流水箱应有适当的高度和容量,必要时应设加压装置。也可采用断流阀门在不同放射水平的交接处,分别在管道两端设断流阀门各一个,中间接一支管,当管道不工作时,将断流阀门关闭,打开泄放阀门将余水放空。至于小型的放射化学实验室,可在进入受污区前只在管道上设一逆止阀,防止受污。

  放射化学实验室的受污区应设洒水龙头,用以消洗受污表面。通常,洒水栓流量可取0、7升/秒,管径25毫米,自由水头10米水往,各洒水栓间距为20—25米,使用时可接10—15米长的橡皮管。在高放射性水平场所的卫生通过间里,可设苏打水管,用1—2%苏打水,管径宜大,水温不宜过低(35—40℃)以防阻塞。



  (二)排水
  实验室应根据排出废水的成份、性质与受污水平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若含有害物质,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使之符合国家标准(例如GBJ4一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推》等),方可排出。必要时,应设独立的排水管道,经局部处理后,再排入室外排水管网。
  实验设备的冷却水排水或其它仅含一些无害悬浮物或胶状物,受污不严重的废水可不必处理,直接排至室外排水管网。
  若废水含排放的废水如需重复(repeat)使用,则应作相应的处理。
  实验室排水管道应布局合理,适当集中,以便维修。转角宜少,以免堵塞。敷设时应尽量沿墙、柱角、天棚、走廊,避免穿经安全卫生要求比较高的场所(如精密(precise)仪器室等)。排水主干管道应力求靠近排水量最大,杂质较多的设备。

  放射性废水应按放射性水平与化学性质分流排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小型实验室,废水量不大时,可用一个排水系统。若量小而浓度较高,可用专门容器收集,送废水贮存处或作其它处理。排出放射性废水,应由洁净区流向受污区,不得贯通洁净区,以防扩散污染,若放射性水平较高(例如超过370贝可/升),应设专用排水管沟,管槽和竖井,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于有腐蚀性的放射性废水,必须选用合适的耐腐蚀材料制作管料。管沟—般可用砖砌,如地下水位较高或因防护需要,可用混凝土砌筑。管沟覆面可用水泥抹面,不锈钢、碳钢复面加刷防锈(antirust)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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