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实验室建筑设计中的基础选择和一般图形设计规
admin 2020-10-16 19:57:00 7072阅读
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可能不熟悉,这无关紧要。实验室家具空气调节系统是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关键。由于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内操作对象是危险性的微生物,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危害,必须通过采用合理的空气调节系统,保持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相对负压环境无论何时都不被破坏,以保证实验室内危险性微生物不能向外部环境中扩散。实验室装修不同级别的层流手术室其空气洁净度标准不同,例如国内标准I级层流手术室的标准为洁净度5级,每立方尺空气中≥0.5μm的尘粒数,≤100颗或每升空气中≤3.5 颗。II级层流手术室的标准为洁净度6级,每立方尺空气中≥0.5μm的尘粒数,≤1000颗或每升空气中≤35颗。III级层流手术室的标准为洁净度7级,每立方尺空气中≥0.5μm的尘粒数,≤10000颗或每升空气中≤352颗。依次类推。在这里,我们首先与大家分享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基础选择和一般平面设计规范。文本标签: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可能不熟悉你,没关系。在这里,我们首先与您分享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基础选择和一般图形设计规范。
一、基地选择
第一条基准选择必须符合地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节约土地使用,不得占用或减少土地。
第二条基地应满足科学实验工作的要求,具备水源、能源、信息交流与合作的条件,便于运输。
第三条基地的选择应当满足建设用地,试验用地,绿地和环境净化的需要,并保留开发用地。
第四条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储存场所与基地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基地应当避免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他污染源,或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为了防止对环境的影响,应针对上述科学实验造成的危害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基地应当有相应的安全防火条件和措施。
二、总平面设计
第一条总体规划设计应当符合科学试验工作的要求,规划区域指标应当按照“科研建设规划领域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总平面设计应当包括各类房间、室外试验场地和道路的布置和竖向设计,公共设施管网综合设计和环境设计等。
第三条一般平面设计应当合理利用基座原有的地形、地形、地貌、水面和空间以及现有的公共设施。
第四条各类房间应当集中布置,功能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接触方便,无干扰,有发展空间。
第五条房屋不得建在科学试验区。当它们建在同一区域时,应相互分离,并应设置出入口,并应达到防止污染和干扰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含有放射性、爆炸性、毒性、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安全、保护、疏散和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在总平面内。
第七条公共事业建筑在一般平面上的位置,应当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变电站、冷库等应设置在周围环境中,干扰最小,接近使用负荷中心。科学实验有隔振要求时,应根据其抗振动距离要求进行布置。在不能保证隔振距离的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第八条各类公用管网应当与室外环境设计相结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维护方便,留有发展空间。
第九条环境设计应当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绿化要求,适当提高绿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