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疾控中心实验室设计建设规范

admin 2020-04-25 09:30:02 6905阅读

2017疾控中心实验室设计建设规范

本公司疾控中心实验室设计前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选址,应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与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便于服务社会,避免对外界产生不安全影响以及防止外界不良干扰等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一次规划,根据财力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 
由于实验用房专业性强,功能特殊,同时具备一定的生物(如病毒、细菌)、化学(如各种有毒物品)、物理(如放射物)安全性,对建筑结构、通风、空气调节、水电、人流、物流等有特定要求,因此,实验用房不宜与其他功能用房混建。 
对于毒理(包括动物房)、理化、微生物等不同类别的实验建筑,由于实验内容与安全特点不同,如:毒理(包括动物房)实验室具有恶臭气体散发,微生物实验室具有生物安全隐患,理化实验室具有化学有害物产生等,需避免相互交叉污染或干扰;同时,由于不同类别的实验建筑对室内空气环境的工艺性要求不同,如:动物房通常需要进行全面净化,理化实验室普遍需要有效通风等,需设置具有相应特点的工程管网,微生物实验室中许多用房需要设置负压或进行净化。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宜采取分散布局形式,不同类别的实验建筑宜独立设置,如分别设置毒理楼、理化楼、微生物楼等。 

在总平面布局时,由于实验室常有不良气体排出,因此实验用房宜设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风频的上风向,并根据各类实验用房排放的气体特性以及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大小,从上风向向下风向,宜按照毒理、理化、微生物依次排列,以降低对其他建筑物内空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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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一般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设计应以科学合理、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环保节能为原则,同时满足周边环境与城镇规划要求。  
除有特殊要求外,实验用房的布局、朝向、间距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不属于本条第一款的县、县级市及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用房的结构形式宜采用框架(剪)结构或钢结构。  
设置实验用房等的主要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本条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各类功能建筑的分区以及各分区之间的联系与分隔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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