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7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建设
admin 2020-04-26 10:41:20 6885阅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适应和满足社会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服务的需求,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科学、合理、适用、节约的建设原则,在保证基本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工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同时应充分考虑节约投资和降低运行能耗的因素,更好地保证和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
本公司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物安全标准:
疾控中心实验室的空气具有洁净度的要求,洁净等级按病原性微
生物实验和污染程度确定,其地理位置应选择远离人烟稠密、交通繁忙和空气、水源、噪声严重污染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要按照功能用途划区布置,将实验室与各区严格分开,人流、物流路径分明,有污染排放的区域要设在实验室的下风向,吸风口设在上风向,实验室周围不宜种植飞扬花粉、绒毛和落叶的植物。
疾控中心实验室不同于其他医疗工程。其区别在于,不仅要求防止环境因素对实验室的污染和实验之间的交叉污染,同时还要防止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生物危害和潜在生物危害不致向周围环境释放造成污染。
本公司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
(1)确认实验室内的物理控制对产品、环境和操作人员的保护作用;
(2)确定洁净区、非洁净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以及连带辅助区的功能和用途;
(3)确定需要封闭或不需要封闭的操作区域;
(4)确定一次屏障、二次屏障的净化控制方法;
(5)试验和化验要合理的分开;
(6)暖通空调、真空、压缩空气、供水系统、消毒灭菌要符合GMP要求;
(7)确定不同区域的气流流向和流速;
(8)确定原材料、设备、产品和生物废料的流向;
(9)满足“三废”排放标准;
(10)确定人员,特别是关键实验操作人员的流向和控制;
(11)确定防止潜在危害物质释放的措施;
(12)突发性“故障”的紧急关闭和自救方案;
(13)防火、保卫设施;
(14)备用:电源、通讯、控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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