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家卫计委对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admin 2019-11-21 22:18:25 16849阅读

国家卫计委对建设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的基本要求

(国卫医发[2016]37号)
以(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基本起点,国家卫计委对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建设提出下列要求:
1、设置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resource sharing),提升基层医疗机构(organization)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规划配电工程是根据实验仪器和设备的具体要求,经过专业的设计人员综合多方面因素设计完成的,与普通建筑有很大区别。因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对电路的要求比较复杂,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满足最大电压和最大功率的要求就可以了。
2、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organization),主要如下:
A:独立法人,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B:由区市级以上卫计委行政部审批
3、各级卫计委要将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control)体系。
4、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审批。实验室规划配电工程是根据实验仪器和设备的具体要求,经过专业的设计人员综合多方面因素设计完成的,与普通建筑有很大区别。因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对电路的要求比较复杂,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满足最大电压和最大功率的要求就可以了。
5、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应与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6、作为国内建设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的领导者,将严格按照(国卫医发[2016]37号)本标准进行设计规划、建设、装修及改造。实验室规划配电工程是根据实验仪器和设备的具体要求,经过专业的设计人员综合多方面因素设计完成的,与普通建筑有很大区别。因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对电路的要求比较复杂,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满足最大电压和最大功率的要求就可以了。
    x
    手机
    电话
    微信
    QQ